各位團心會員您好
很快又到了一年一度認證團體心理治療師申請暨展延的時候囉!
113年度的治療師申請暨展延即日起開始受理收件,
請欲申請者填妥申請表格及檢附相關資料。
1. 截止日期:113年04月30日星期二止
2. 申請資料寄送地點 / 信箱: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號三樓企劃室 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收 / cagp1210@gmail.com
歡迎各位會員踴躍申請成為團心認證治療師的一份子!
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:
【聯絡信箱】cagp1210@gmail.com
【LINE ID】cagp
【聯絡電話】0988-65969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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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心理治療師認證申請暨展延施行辦法(公告版)
105.5.14第八屆第二次理監事會通過
壹.認證申請方法
一、申請資格:
1.會員年資達兩年以上之個人會員
2.已繳交常年會費至該年度
3.若督導者為國外專業人員,則以專案審議國外督導的資格。
二、申請時間:
請於每年三月底前提出申請。(每年一月底前由學會公告此訊息)
三、認證甄審文件:
1.接受本會舉辦或核可(申請流程另訂之如附件)之團體心理治療師教育性訓練課
程(didactic course) 12小時以上,其內容應包括下列四項主題各3小時:
(1)團體的建構(group foundation)
(2)團體的領導(group leadership)
(3)團體的動力(group dynamics)及團體的歷程( group process)
(4)治療性轉變 (therapeutic change)
2.接受本學會督導帶領之經驗性團體24小時
3.最近3年累積至少60小時帶領團體心理治療實務經驗。
4.上項經驗中接受正式督導者時數不得低於30小時,並需出示督導者(需為本學會團體心理治療師督導)名單及督導者本人簽章及受督導時間,以利甄審。
四、審查程序:
1.於期限內繳交認證申請表 (申請表格:p2.3) 及相關證明文件。
2.由本會進行書面審查。
3.書面審查通過者,得參加口試,同時接受三位口試委員之甄審。
4.口試通過者(於口試後二週內通知結果)即取得團體心理治療認證。
5.此審查程序將在每年六月底前完成。
五、證照有效期限為三年(7月1日至6月30日)。
貳.申請展延認證方法
一、申請資格:
已有本會治療師認證資格,且仍在證照有效期限內者。
二、申請時間:
請於每年三月底前提出申請。(每年一月底前由學會發出提醒通知)
三、申請證照展延原則
(一) 領有本會督導證書者, 治療師證書自動展延
(二)未領有本會督導證書者,需完成以下訓練課程並提出證明
1.繼續教育學分三年達18學分以上,其中50%的學分必須來自本會(含IAGP)舉 辦的活動。
2.帶領及督導團體心理治療實務三年60小時以上。
四、審查程序:
1.於期限內繳交認證申請表 (申請表格:p4.5) 及相關證明文件。
2.由本會進行書面審查。
3.書面審查通過者即取得團體心理治療認證之展延。
4.此審查程序將在每年六月底前完成。
五、證照有效期限為三年(7月1日至6月30日)。
參.申請認證費用
一、初次申請團體心理治療師甄審費2,000元;申請團體心理治療師展延審查費1,000元。
二、證照費一律1,000元,證照有效期限為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