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體關係團體工作坊–內在客體的浮現
一、課程時間:113年07月28日(日)09:00 - 17:00
二、課程地點: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第二講堂(臺北市松德路309號)
三、講師介紹:
張達人 醫師
天主教仁慈醫療財團法人執行長暨仁慈醫院院長
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常務監事及認證督導
臺灣心理治療學會常務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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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明勳 醫師
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督導
明如身心診所院長
國立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博士
英國牛津治療性社區協同治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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呂宗樺 醫師
成功大學附設醫院精神部 主治醫師
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理事及合格治療師
成大醫院斗六分院精神暨長期照護部主治醫師
動力性人際團體課程完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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謝詠基 醫師
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精神科醫師
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合格治療師暨秘書長
英國塔維史托克短期見習/英國安娜佛洛伊德中心短期進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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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課程說明:
早年成長的經驗會透過內化的過程,成為我們自我的一部分,正如電腦的內建程式一般,這種內在的客體關係,永遠跟隨著每個人。生命中的重要他人形塑著我們內心對他人的看法,也影響著我經驗影響下的潛意識,正無時不刻地影響著我們的行為。因應著複雜的潛在情緒及內在經驗,時常透過人際關係來呈現,亦即個人的內在客體關係將透過人際關係來呈現。
客體關係理論目前無論在個別或團體治療中,均已被廣泛運用;尤其在團體治療中,透過成員不斷互動,成員內在客體(internal object),將鮮活呈現於成員當下彼此關係中,經過治療者同理詮釋,不但可建立成員對自己的瞭解,且進而可轉形(transforming)原本的結構。
本工作坊將簡介如何應用客體關係理論於團體心理治療,協助學員對客體關係團體治療具有初步的概念與經驗。客體關係團體治療進行時,除鼓勵成員於團體內彼此分享與互相情緒支持外,焦點亦集中在討論當下(here-and-now)成員人際關係之困難,與其內化客體(internalized object),將透過詮釋移情(interpretation of transference)指出其重複出現(repetition compulsion)之現象,以利人際模式之覺察及個人內在客體世界之成長。
五、學習目標:
1. 學習客體關係團體之基本理論概念
2. 觀察與體驗客體關係團體的歷程
3. 了解客體關係團體主要技巧
4. 觀察與體驗自己在團體中的感受與移情作用
六、適合參加的對象:
臨床實務工作者(醫師、護理、心理、諮商、社工、職能治療等),或助人相關科系(醫療、護理、社工、心理、教育、輔導諮商…等)學生、研究生等。
七、課程表:
◎ 授課內容:本課程的進行將以講座及經驗性團體的方式進行。
第一部份:講座授課1小時,介紹基本的理論概念
第二部份:經驗性團體5小時,由部分成員進入小團體,體會擔任成員的經驗並實地示範
客體現團體的進行,進而將透過綜合討論將學理與現場經驗結合
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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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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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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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00—09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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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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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:30—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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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體關係團體基本概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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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達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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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45—12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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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驗性小團體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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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達人、呂宗樺、鍾明勳、謝詠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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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:15—1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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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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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15—14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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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驗性小團體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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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達人、呂宗樺、鍾明勳、謝詠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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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00—16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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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驗性小團體(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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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達人、呂宗樺、鍾明勳、謝詠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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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30—1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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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合與討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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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達人、呂宗樺、鍾明勳、謝詠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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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經驗性團體視人數將再安排分組。
八、主辦單位: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;合辦單位:臺北市立聯合醫院
九、課程費用:
1. 一般個人價2,500元
2. 早鳥價(06/28周五前)2,250元
3. 優惠價2,000元(適用對象:會員、學生、一般三人團報、合辦單位員工)
4. 學生團報(三人以上) 1,750元
十、報名方式請填寫線上報名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x4SehsWVnB4uJdLE7。
十一、報名截止日期:113年07月19日(五),下午17:00截止
十二、課程名額:14人開設一個團體,滿22人加開第二團體,28人額滿。
十三、學分認證:
1. 本課程全程參與將給予本學會6小時積分,可做為團體心理治療師繼續教育學分認證。
2. 本課程申請精神科專科醫師、公務人員學習護照繼續教育積分。社工師、護理師、諮商心理師、臨床心理師開課前一個月報名各3人以上即申請繼續教育積分。
十四、繳費方式(二擇一):
1. 劃撥帳號:18509852 戶名: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
2. ATM轉帳:華南銀行公館分行 (008)118-10-011413-1
十五、注意事項:
1. 請先填寫報名表並繳費,繳費完成後可至本會網站查詢 https://tinyurl.com/272vygn8。
2. 報名繳費後,若無法出席,於上課日一週前申請者,得扣除單次課程行政處理費用500元外予以退費;於上課日前6日內申請者恕不退費,費用可轉讓給其他欲報名本課程之相同資格者遞補,並請事先來信告知替代人選之相關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