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alom(雅樂姆)團體治療療效因素評估指引:
所謂療效因素是指可以促使團體治療發揮治療效果的種種因素,也就是說一種導致改變的機轉(change mechanism)。
在研究團體心理治療的療效因素時,吾人要瞭解的是:如果參與治療的成員可以從團體心理治療獲得一些治療效果的話,到底這些治療效果是經過由何種機轉而來? 1905年當Pratt用團體模式來治療結核病住院病人時,他發現這種方式可以讓病人產生希望,減少憂鬱情緒,因而縮短了住院天數,參與治療的病人心情變好是一種效果,而希望的獲得(instillation of hope)可以說就是導致心情變好的療效因素。
之後,1927年Burrow提出普遍現象(universality)與替代性學習(vicarious learning)二項療效因素,一直到1955年Corsini與Rosenberg整理出9項療效因素,從此奠定了療效因素的概念。而在國內,較被大家所接受而瞭解的是1970年Yalom所提出的12項療效因素共60題之問卷。
這12項療效因素分別為希望灌注(instillation of hope)、利他(altruism)、團體凝聚(group cohesiveness)、指導(guidance)、普遍(universality)、自我瞭解(self-understanding)、家庭重現(family reenactment)、內注性人際學習(interpersonal learning-input)、外現性人際學習(interpersonal learning-output)、仿同(identification)、宣洩(catharsis)、以及存在因素(existential factors)。
因為Yalom(雅樂姆)60題問卷在國內普遍使用,為統一中譯,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一群熱心會員於民國85年花費一年時間將60題完成中譯,並將每題印於每張卡片,以便於施測,所以才有這套卡片的產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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